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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16:29:46


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充分发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服务作用,结合我院招标采购工作实际,拟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我院招标采购及其相关项目提供代理服务。诚邀合格的代理机构前来参与。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项目的招标委托代理工作,提高招标采购质量,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本次遴选在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社会代理机构中择优选择,建立3+n”框架模式,为我院提供招标采购代理及相关服务。

3.代理服务范围:

20万元以上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采购前期的相关咨询,招标采购前期技术参数论证,采购需求调查,进口项目申报论证,单一来源采购的论证及公示、审批材料的编制,编制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及其审查工作,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审查申请人资格,组织开标、评审,发布相关公告,组织答复质疑、配合遴选人或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协助采购合同的签订及验收,采购档案汇编保存管理等服务。

4.服务方式

4.1 遴选3家机构为遴选人主要合作招标采购代理商,按照遴选人相关规定,选择代理遴选人招标采购项目;

4.2 遴选n家机构为遴选人备选招标采购代理商,并为招标采购相关事项提供服务。

5.服务期限:本项目有3个服务期,每个服务期1年,共计3年。

6.动态管理:遴选人“3+n”框架进行动态管理。每个服务期结束,对代理过我院招标采购项目的代理商进行考核评价。凡考核不通过或者出现我院相关管理规定中“解除合作关系”情形的,退出框架。主要合作代理商退出框架的,从备选合作代理商中补充替代,3年内不再另行组织遴选。遴选人保留委托框架外代理机构代理招标采购的权力。

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且满足遴选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当具备《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豫财购〔2023〕5号要求的从业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以下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代理招标采购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申请人须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河南省财政厅登记并提供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分网)代理机构名录。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熟悉招标采购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的法律、经济、技术等相关专业的从业人员;在郑州市主城区(不包括县〈市〉及上街区)具备独立的办公经营及开标、评审场所,以及开展招标采购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

4.服务团队负责人(指申请人直接负责遴选人委托招标采购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熟悉各项采购业务流程。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或之后,查询渠道:“信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开启后遴选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6.3年内被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及报名

1.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6日。

2.方式:按报名文件格式要求,以加密PDF和Word文件,发至zycaigouzy@163.com邮箱。

3.要求:

3.1 需符合《供应商使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专用邮箱须知》要求;

3.2 报名邮件中需要明确申请人公司全称、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公司邮箱地址(自报名至遴选结束时,本条所要求内容均不得随意改变)。

四、入围预选

入围预选包括资格预审、实地考察及确定遴选入围名单三个环节,遴选人组织预选小组实施。

1.资格预审查:

1.1 报名结束后,申请人按遴选人邮件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送达密封的纸质报名文件,并提供电子版文件密码;

1.2 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实地考察机构名单。

2.实地考察:

2.1 预选小组按公告要求和报名资料对考察名录上的机构进行实地考察;

2.2 被考察机构可以现场作解释说明,按预选小组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接受场地设备考察,并回答询问;

2.3 考察结束,预选小组制作实地考察报告,作为遴选评审的内容(对应遴选评审评分表相应内容)。

3.确定入围名单:

预选小组确定遴选入围名单,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数量超过9个,则入围机构数量不低于9个。

、遴选文件的获取

遴选人按入围名单发送遴选文件。

六、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遴选人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9

联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520421

电子邮箱:zycaigouzy@163.com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报名文件格式

附件2:使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专用邮箱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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