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是我在追求司法公正过程中恪守的一个原则,案件审理要取得社会效果和审判效果的统一,关键就是能够通过审理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作为审判人员,一不能急,二不能躁,看清问题本质,集中精力主要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对于涉及地方龙头企业资产案件,着力化解争端促和解,落实疫情防控条件下复工复产和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目标任务。针对民间借贷案件疑难事实,追根溯源、去伪存真,还原真相据实裁判,判决结果得到各方的认可和尊重。面对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涉及的复杂专业问题迎难而上,学习医学、科学领域相应专业术语的内涵,进而对每个术语之间的关联与区别进行甄别,从审判角度对争议事实进行评判,及时保护患病幼儿的保险权益,体现司法的温情。受邀进高校开展“庭审观摩”,“学术讲座”等送法进校园活动。参加河南省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对辖区会员单位、调解员培训工作并进行相应授课活动,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构建。
争当知识型法官,随着审判工作年限的增长,我意识到仅凭现有知识埋头苦干远远适应不了国家的快速发展,要实现公正和平等,除了有一颗向法之心,还要有过硬的法学理论为公正平等保驾护航。因此,我一直深入学习理论知识,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报考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经过三年的系统性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博士学位。
在其位,谋其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人民法官的责任,也是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