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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行、强制执行、跟踪执行……郑州法院持续掀起年末执行新高潮

发布时间:2020-12-01 09:56:44


导语 

年终岁末,执行工作任务依然艰巨,郑州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压奋进、连续作战,加快执行案件的处置进度,坚决打好年底执行攻坚战,确保年底执行工作大收官。 

管城法院:当场履行200万,集中执行真给力! 

11月28日清晨6点20分,管城法院执行三大队和执行四大队集合完毕,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时间准时登车出发,奔赴各个执行现场,第四轮周末集中执行活动正式开始。 

执行案例:原告吴某与被告曹某、郭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偿还原告欠款500万元及利息。但因二被告迟迟不履行生效调解协议,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本周执行活动中,根据申请人吴某提供线索,执行员朱跃武带领执行团队经过一个小时的摸查后,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的调解后,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执行款200万元,剩余款项将按照调解协议及时履行。 

自11月7日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以来,管城法院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执行思路,秉持善意执法理念,不断创新执行方法,以灵活多变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切实提升执行质效。 

经统计,管城法院执行局本月四次周末集中执行共结案87件,执结66件,和解13件,终本7件,腾房9套,执行到位金额8152152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权威。 

高新法院:被执行人前一秒“稳如泰山”,后一秒拘留体检时秒认怂 

“王法官,我还钱,我现在就还,千万别拘留我……”近日,原本还“稳如泰山”的被执行人史某方在拘留体检时“乱了方寸”,请求郑州高新区法院的执行干警不要将其拘留。随后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史某方积极联系家属送来全部执行款还给了申请人史某。 

原来,申请人史某与被执行人史某方是亲戚,2016年11月,两人合伙开办火锅店,后因生意不好停业,拖欠了房东房租23万元,约定史某承担12万,史某方承担11万,因史某方当时无力支付,经与史某协商,由史某先向房东支付该租金,史某方于一年内将11万偿还给史某。 

但一年期到后,经史某多次催要,史某方总是以各种借口逃避还款,讨要未果之下,史某将史某方起诉至郑州高新区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史某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史某借款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史某方依然没能履行还款义务,史某便向郑州高新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史某方非但不主动履行,还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王锟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史某方名下仅有一辆奥迪牌轿车且不知所踪。执行法官一方面将史某方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对史某方踪迹的查找力度。 

功夫不负有心人。11月20日,王锟接到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史某方在郑州市某商场出现,随后执行干警立即赶赴该商场并将其带回法院。在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内,史某方始终以手中没钱为由拒不履行。王法官看史某方丝毫没有履行意向,结合其此前消失、拒不履行等情形,王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随后,王法官向史某方宣读了拘留决定,并联系了医院,准备做拘留前的核酸检测和体检,办理拘留手续。让执行干警感到意外的是,此前一直态度强硬的史某方眼见法院动了真格,立马慌了手脚,表示愿意立刻履行执行款。史某方主动给自己的亲属打电话,筹借到11万元钱。经协商,申请人也放弃了利息,被执行人还清本金即可。最终,在当天下午申请人史某便收到了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上街法院:十三年前终本案件今执结,八十岁老人了心愿 

“十几年了,我的事情在你们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之下,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感谢上街法院!感谢张法官!”2020年11月27日上午,已经八十岁高龄的申请执行人李某璋在拿到30万元执行案款后紧紧握住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进川的手,向他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李某璋和李某治本是同村旧识,2002年李某治向李某璋借款15.24万元用于开办工厂,双方约定借款三年,月息1.5分。借款到期后,李某璋向李某治催要借款,但李某治一直拖欠不给。无奈之下,李某璋于2007年向上街法院提起诉讼,后来经过法院审理,判令被告李某治归还原告借款15.24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治一直未支付,原告李某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首次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多方查控,查封了执行人名下一套拆迁安置房,但在后续处置财产环节,执行法官遇到了难题,因为被执行人名下安置房非其单独所有,其家人也因此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而且双方当事人之间积怨颇深,几乎大打出手,双方也曾通过信访途径协商解决,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结果。 另外,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治年事已高,决定慎用强制措施,避免激化双方矛盾,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着手,深入做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工作,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陆陆续续拿出了七万元执行款,表示无力支付剩余借款,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当时的生活情况,不得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该起案件被终本执行,但是上街区人民法院并未放弃该案的后续执行,期间仍坚持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就这样十多年过去了。 

2020年11月的某天,执行法官张进川与被执行人的一次沟通过程中,事情出现转机,被执行人表示愿意支付剩余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张进川趁热打铁,联系申请执行人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被执行人表示年龄大不会使用网银进行转账,执行干警主动陪同其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将二十万元执行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剩余的十万元执行款,被执行人于11月27日以现金形式直接交至法院。 拿到执行款后,执行法官张进川立即打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李某璋到法院领取,至此,该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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