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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第四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在郑举办

发布时间:2020-12-01 09:49:34


    11月28日,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大学、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第四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在郑州成功召开。

    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雷忠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河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君健,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同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受邀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总结了2020年研究会工作,宣布了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增选名单和获奖论文名单,并进行颁奖。邀请破产法理论和实务届嘉宾代表作主题报告和经验分享与交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在致辞中表示,省法院通过全面调研,出台并下发了《关于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破产成本管理的指引》《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有效的促进了营商环境评价中“办理破产”指标的提升,为破产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省法院将继续紧抓营商环境中“办理破产”指标,重点从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畅通执行转破产渠道、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实现破产成本的控制、加强府院联动等方面共同发力,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河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君健在致辞表示,河南大学法学院非常重视学术研究平台建设与社会服务的对接。2017年,成立了河南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要从事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研究,重点是从事僵尸企业处置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目前已成功举办三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在理论与实务研究方面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本次年会,聚焦讨论“营商环境优化与破产法”的相关问题,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破产法修改展开有针对性的研究,必将在破产法修改的基础上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河南智慧”。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在致辞中指出,当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新阶段,举办第四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正当其时。郑州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树立“人人是营商环境、案案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确保营商环境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在2018年、2019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郑州法院负责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指标均位列第一。2020年,郑州法院积极开展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破产审判工作方面,不断提升破产审判水平,努力实现破产审判常态化。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二是出台破产审判相关指引及制度,完善审判规则;三是推动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四是重视破产审判调研和业务培训;五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李志增院长表示,下一步,郑州两级法院将继续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以降低破产案件用时和成本、提高回收率为目标,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审判的规范化、信息化为着力点,全面提升郑州市破产审判工作水平,不断加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论坛在主题报告环节,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长印,重庆破产法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俞旭东先后做了主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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