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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兵风采︱徐卫岭:悉心调解 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官

发布时间:2020-04-20 15:02:46



“王大姐您好,您提起上诉的继承纠纷案件,我们组织庭前调解一下,明天上午九点您来一趟好吗?”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徐卫岭还在忙着跟当事人电话交流案件情况。尽管案件数量多、工作压力大,但徐卫岭法官始终能够耐心细致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近年来他先后获得“绿城卫士”、“郑州市十大杰出法官”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获得2019年度全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法理情有机统一




 2018年12月,徐卫岭法官从刑二庭调到少审庭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家事案件、房屋租赁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民事案件大部分涉及家长里短、人情冷暖,关乎家庭和睦和社会的稳定。在办案过程中,徐卫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体现人文关怀,做有温度的法官,让当事人获得最佳救济途径和结果,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结合,力争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一起家庭成员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兄弟姐妹四人继承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此前该房屋一直被排行老四的王某占有,王某不想腾房,也不愿出钱,家人由此产生矛盾,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将该房产拍卖后按四分之一平均分配。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受理此案后,徐卫岭法官经过分析认为,双方存在一定的调解意愿,血浓于水的亲情可能会使双方愿意握手言和,只是缺少沟通平台。于是,徐卫岭找来王某兄弟姐妹四人分别沟通,对各方讲清了案件事实和法律程序,通过“背靠背”方式了解到王某本人不愿因遗产问题而与亲属发生矛盾的真实想法,根据王某支付能力和双方意愿,对支付金额、方式进行充分协商,最终,兄弟姐妹四人达成调解方案,王某用两年时间分三次支付哥哥姐姐共计39万元,房子归王某所有,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如直接维持一审判决,王某居住的房屋可能面临被强制执行,进入腾房、司法拍卖等程序,这样一来不仅加剧兄弟姐妹的冲突矛盾,亲情没了,还浪费了司法资源,这样的社会效果不是法官所追求的,也不是人民群众所期待的,平衡法理情,使其有机统一,要做的还有很多。”徐卫岭说。




快速办案大力推进矛盾化解




2020年3月3日,徐卫岭利用微信调解的方式审理了两起二审案件。开庭前,徐卫岭与代理人电话沟通,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当天上午,徐卫岭利用微信先后对两起买卖合同纠纷进行了网上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今年2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法院暂时停止线下开庭,为不耽误案件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徐卫岭将手头案件整理分类,对案情简单,适合调解的,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审理。

 近年来,各类型案件数量均有一定上升,法官办案压力增大,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徐卫岭着力创新审判方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在办理调解类案件时,他的心得是“两不三及时”,即不拖延、不怕麻烦,及时开庭、及时调解、及时下判,案结事了。对不愿调解的当事人,也要做好释法析理工作,有效化解各方抵触情绪,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2019年,徐卫岭审结一二审刑事、民事案件484件,调解、撤诉159件,占所结案件的32.8%。他认为,调解案件代表着法律的有效实施,也体现法官的职责和为民意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群众解决司法困惑和具体困难,赢得群众认可,法治自然在人民群众心里头树立了权威。





总结反思提升自我




 对于事实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疑难案件,徐卫岭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办案理念,既积极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学习积累办案经验,又要重视相关实务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学习,收集整理典型案例,结合办案心得撰写调研文章,先后多篇调研案例被国家级、省级刊物刊发。2019年,徐卫岭审结了一起某建筑公司和某行政机关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大、案情敏感、证据复杂、技术性强,原被告双方就建成大楼工程款产生纠纷,在工程量上双方存在较大争议,诉至法院。鉴于当事人争议较大,徐卫岭坚持案头审查和调查相结合,聚焦争议焦点,周密布置庭前会议,多次听取当事人及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审计公司人员等意见,为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打下坚实基础,该案判决作出后,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被省法院驳回,维持原判。“法律的生命在于理解、解释和运用,只有自身不断打磨,不断沉淀积累,才能理解法律精髓,更好地适用法律。”徐卫岭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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