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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举行荣誉天平奖章颁发仪式

发布时间:2019-12-02 09:37:14



    三十年光阴作证,三十年初心不改。用忠诚守护着法律的尊严,用初心守护着司法的公平正义。讲述会上,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还为在法院工作满三十年的白宝成、耿磊、赵建伟、郑新红、任学军5名同志颁发了荣誉天平奖章。

    为表彰长期在人民法院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法官、离任法官和退(离)休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设立“天平奖章”,并于2007年11月9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发天平奖章的办法》。“天平奖章”以最高人民法院名义授予,分为“功勋天平奖章”、“英模天平奖章”和“荣誉天平奖章”。其中“功勋天平奖章”和“英模天平奖章”每5年颁发一次,“荣誉天平奖章”每年颁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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