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交通事故案件执行难,开发区法院通过执行肇事车辆交强险的方式,执结了一批疑难案件。2008年11月9日,该院通过提取被执行人的车辆交强险,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三千余元。
2007年12月13日,尹某驾驶邵某的货车与张某驾驶乔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乔某车辆受损。法院判决后,乔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邵某长期外出,涉案车辆也不知去向。经查询被执行人邵某的财产状况,除肇事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十分困难。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深挖执行线索,在查询车辆档案的同时,还查询了车辆的交强险。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保险理赔款,并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将保险理赔款提取至法院,案件顺利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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