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承揽到工程,南京的赵春明给付郑州的陈凯27万元攻关费,并借给陈1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因事没办成,赵春明把陈凯诉至法院,要求陈归还相关费用。近日,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裁决双方用于攻关的2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归公。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8月,南京现代雕塑中心董事长赵春明经人介绍,与郑州凯阳公司业务经理陈凯相识。陈凯告诉赵春明,黄河游览区内将建造七只仿古青铜鼎大型雕塑以 及炎黄二帝的大型雕塑,总造价1500万元,其中炎黄二帝大型雕塑的设计者吴树华是他的老师。赵春明表示想通过陈凯攻关,承揽下该工程。当年12月及次年四五月间,陈凯先后收取赵春明42万元,其中27万元用于攻关,15万元被陈凯用于个人买房。后因陈凯没能给赵春明承揽到该项工程,赵春明将陈凯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陈凯收取赵春明的款项,用于个人购房的15万元,属合法借款,依法判决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用于攻关的2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收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