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原为建设区人民法院,后于1958年改为中原区人民公社法院,1962年正式更名为中原区人民法院。建院时全院干警共48人,其中女干警仅为13人。2004年,全院干警增至116人,其中女干警为42人。至2008年,全院干警共146人,其中女干警54人。从建院时的女中层只有2人发展到现在的13人,其中9人担任着中层正职职位,带领着立案庭、刑庭、民一庭、须水法庭、研究室等庭室的工作人员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除了重视女干警自身的发展之外,该院更是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妇联组织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认真审理涉及妇女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坚持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优先原则,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为妇女的全面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因妇女工作突出,该院被河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河南省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一、依法保护涉案妇女权益
刑事方面,在处理女性犯罪过程中,该院坚持保护要有力、关怀要细致、教育要深刻、挽救要到位的工作方针,从女性犯罪特点,成因等视角对女性犯罪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改革审判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刑罚处罚方法,对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对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依法判处缓刑。两年来该院共受理女性犯罪案件163件197人,其中对48名妇女判处缓刑,其他大部分涉案妇女被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民事审判方面,从离婚妇女财产权益、老年妇女赡养权益、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等方面不断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在处理上述案件时,坚持男女平等,充分保护妇女权益的原则,切实保障妇女的离婚自由权和财产权,防止离婚妇女无地种、无房住、无生活来源等现象发生。利用法律宣传、开赡养案件观摩庭等形式教育子女孝敬、关心老人,同时启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方便老人诉讼。通过座谈会、以案讲法等形式向村委会宣传讲解法律关于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的相关规定,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二、坚持从优待警
该院从细微处入手,坚持从优待警,先是建立了干警食堂,解决了工作期间中午就餐这个老大难问题,继而又推出了“生日关怀”工程,在干警生日的当天及时送去温馨的祝福。这些事情虽然看起来微不足道,只是表达了党组对干警的真情关怀,但却在干警心中造成不小的波澜。当该院干警食堂建成之后,一位工作了30余年的老法官竟然激动地说道“真没有想到,这么多年啦,我终于可以吃上咱法院自己的饭菜了”。每年三八节期间,该院都要组织女干警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小型运动会、登山、参观历史人物纪念馆等等,将大家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活跃她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身心健康,从而也展现大家拼搏进取、团结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成立女法官协会
作为新时期的女法官,虽然她们身兼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但她们仍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并表现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开拓精神,为该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真正撑起了法院的“半边天”。为了给全院女法官搭建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经过为期两个月的筹备之后,今年5月30日,该院召开了女法官协会成立仪式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我们女法官自己的协会。大会的主题为“铿锵玫瑰——正义中绽放”,并通过了女法官协会章程和会徽,选举产生了协会组织机构和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协会致力于提高女法官综合素质、活跃女法官生活,使之成为女法官学习、研究的阵地,学习讨论的园地,成为女法官联谊活动的场所,即真正把女法官协会办成“女法官之家”。目前,该院已召开了两次理事会会议。
该院现有女干警54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37%,她们活跃在法院的各个部门,办事认真、勤奋谨慎,兢兢业业,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中原法院赢得了多项荣誉,为和谐中原做出了突出贡献。其中,贾曼一同志被评为郑州市“十大杰出女性”、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崔霞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单玲玲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张华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李树荣获得郑州市2005年度执法监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田洁、王艳玲获得“郑州市绿城卫士”荣誉称号……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全院女干警共有50余人次立功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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