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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和谐司法润民生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探索司法和谐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08-10-30 10:21:59


    “我原定的婚礼终于可以照常举行了,在接到缓刑预告书时,我感到特别的温馨和感动……”被告人陈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这事还要从两年前说起。一日凌晨,陈力开车和两个朋友一起从连霍高速郑州西入口上高速时与保安发生冲突。冲突发生后,陈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了案,但当时法医鉴定还没有出来,自以为无事的陈力在家张罗起自己的婚事,并把婚期定在春节前的农历腊月二十八。

    不料,农历腊月初八法医鉴定结果出来,该保安的伤构成轻伤,陈力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

    农历腊月二十七,就在陈力结婚的前一天,他接到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判决书的同时,还接到了一份《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缓刑人员的预告书》:“根据你所涉案的情节和悔改表现,我院坚持以人为本,从人道主义出发,特别是考虑你的前途、家庭、事业和出路等,依法对你判处缓刑,不予关押,希望你一定要珍惜这个机会。”随后,陈力被从看守所中释放出来,并于第二日顺利地完成了他的婚礼。

    这就是高新区法院为了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和以人为本、预防犯罪,警告缓刑人员避免重新犯罪实施的新举措。

    高新区法院院长郑水泉告诉记者,当时对于“预告书”还有不同意见,有人提出可以叫警告书或者告诫书,但经过一段思考之后,感觉还是叫“预告书”比较好,含义也广,也最容易被缓刑人员接受,总起来说还带着一种人文关怀。

                                       和谐立案解民忧

    “以前没打过官司,听人说光立个案就得六七天,跑好几趟都难办成,就有点儿怕,可俺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不到一个小时就办完了立案手续,法官解释得明白,待人还热情,高新区办事效率就是高,连告状都容易。”高新区沟赵乡50多岁的郭大妈在办完立案手续后,拉着立案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告状难、立案慢等现象,高新区法院结合实际,公开向社会承诺一小时立案并转办,即符合立案条件的一个小时内办理完毕立案手续并转交相关业务庭办理;立案手续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全部缺项,坚决不让当事人再跑第二趟。立案周期由法定的7日一下子缩短为一个小时,大大便利了群众诉讼,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

    一小时立案并转办制度实行以来,除去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以外,全部在一个小时内立案完毕,一个小时立案并转办率达到了100%,让当事人忧心而来,满意而归。

    省法院政治部主任孙振民到该院进行工作调研,在谈到“一小时立案并转办”这一工作方法时,他说:“这个提法很好,很方便群众诉讼,这是其他基层法院没有的,这是一个特色,关键是要认真做到并做好,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该院构建以“和谐立案”为核心的立案工作新机制,在立案工作中,紧扣“和谐”主题,千方百计化解“立案难”。

    一是建立涉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二是完善立案便民、利民措施;三是强化司法救助机制;四是加强日常立案接待;五是重视诉讼财产保全。

                                         和谐审判化矛盾

    高新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以公正为底线,以“和谐”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案结事了,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让司法成为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动力来源。

    他们推行“调解忠告卡”制度,即在当事人来法院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调解忠告卡”,建议当事人优先选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忠告卡”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哪些案件可适用调解。

    “调解忠告卡”的使用,使严肃的审判工作多了一份人情味,让急于摆脱诉讼困扰的当事人多了一种选择。同村人赵正刚和赵凯亮就是该项制度的直接受益者。2007年9月10日,赵正刚、赵凯亮在同一个工地上因琐事争吵,赵正刚一拳将赵凯亮打个耳膜穿孔,构成轻伤。通过庭审教育,赵正刚请求得到赵凯亮的谅解,并让家属拿来2万元当庭赔偿赵凯亮,赵凯亮对自己因小事与赵正刚争吵表示道歉,认为自己考虑问题也不够冷静,自己也有过错,请求法院对赵正刚从轻处理。法院依法对赵正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赵正刚、赵凯亮在法庭上向法官说,双方以后还是好邻居。

    据悉,为把调解工作做细、做实,充分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纠纷的功能,高新区法院还不断深化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前移,推出“电话调解”制度,通过电话对当事人,尤其是外地当事人进行调解。电话调解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避免了当事人的正面冲突,当事人常常是来法院一两次便解决了全部纠纷,来该院打官司的老百姓普遍反映,电话调解高效、方便、经济。

    2007年,该院共审结的1700多起民商事案件中,近60%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忠告卡”和电话调解制度的实行深受群众的欢迎。

    在刑事审判中,高新区法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三个关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关注程序适用是否规范;二是关注法律适用是否准确;三是关注社会效果是否良好。

    在审理39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该院加大调解力度,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争取双方的相互谅解,使其全部达成调解协议。判决作出后,办案法官直接送达,在向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的同时,认真向当地群众征求意见。就判决结果的合理性、合法性等,请群众谈看法,真正实现了惩罚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同时,该院对判处缓刑人员实行缓刑人员预告书制度。缓刑人员预告书推行3年多来,至今没有一名缓刑人员又重新犯罪,促进了刑事审判工作的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行政审判中,郑州高新区法院本着能调则调的办案理念,以定纷止争为目的,以化解社会矛盾为根本,使当事人尽可能息诉,减少其诉累,促进行政审判的和谐。

                                         和谐执行促稳定

    高新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人性化执行,注重执行和解,加大对弱视群体的司法救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树立执行公开的理念。执行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将执行程序的启动、进展、结果等情况向当事人公开,保障其知情权,尽可能地组织申请人参与案件执行全过程,引导其全面了解、监督执行,以公开促公正。同时健全执行工作各项制度,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执行工作规范》《执行值班实施细则》等制度,为执行行为的规范化提供了依据。二是穷尽执行措施,最大化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推出了执行值班制度、奖励举报制度、限制高消费制度等执行工作举措,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执行举措推出后,群众给予很多支持和理解,发现逃避债务或违反限制高消费制度的被执行人,积极举报、主动提供线索。三是运用司法救济,解决当事人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借助外力化解执行难,先后建立并推行司法救助基金制度。高新技术开发区党委、政府在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大力支持法院工作。通过利用救助基金,该院执结了一大批疑难积案。2007年,该院先后对7名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启动救助基金10万余元,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设立执行工作专项接待日,院领导对执行来访当事人集中接待,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由院长及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包案亲自办理。人性化的执行方法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该院执行案件信访、来访连年大幅度减少。五是实行人性执法。2007年,该院较好地解决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破例给被执行人退回了已搜查出的5000元钱,受到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双方好评。

    2006年,该院被授予“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2006、2007年,该院执行局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三等功,被共青团郑州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有6名执行干警被记功、嘉奖、授予“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8年,在郑州市执行系统第一季度综合绩效考核中,该院执行局名列第一。

                                         和谐管理促公正

    近日,高新区法院立案庭向民二庭法官苏某发放了该院成立以来的第一张黄牌,对其独任审判的一件即将超审限的民事案件提出警告,要求其提高审判效率,在7日内审结该案,并持黄牌向立案庭报送相关材料。

    为彻底解决超审限问题,该院提出加强立案庭审限监督职能,用“两牌催办制”确保案件无一超审限。两牌催办制,即立案庭在案件超过本院规定的结案期限而未报结时,向承办法官发放黄牌,提示、督促承办法官加快办案速度,力争在法定审限届满前结案;在案件距法定审限还有10天而仍未报结时,向承办法官提出黄牌警告,要求其7日内报结案;在案件超审限之日向承办法官发放红牌,要求承办人持红、黄牌及延期报告申请向院长书面汇报未结原因,院长视案件难易程度决定是否延长审限,同时按规定对承办人进行处罚。

    据悉,法官苏某已持黄牌向立案庭报送了结案材料,并且表示将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注重审判效率,坚决不让立案庭再给自己黄牌警告。

    该院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突出法院的中心工作,建立和完善审执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法院内部部门的协调和统一。如果说立案和谐、审判和谐、执行和谐是对外和谐,和谐管理则是法院内部和谐。

    为把和谐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高新区法院在通过“黄、红牌催办制”、“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制”等举措健全内部监督的同时,还向当事人发放“评议法院、评议法官卡”,主动接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该制度很好地把对法院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统一起来,形成监督网络,使每一个案件都体现出公正与效率,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公正与效率,真正把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落实到法院的每一项工作中。

    “从立案到审理,面貌确实新,当事人感到本案(审理)公正、公平、效率高,(法官)作风好,这是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心感受。”当原告陈中峰从法官手中接过调解书后,毫不犹豫地从口袋里拿出揣了7天的“当事人评议法院、评议法官卡”,郑重地写下了上面的话。他想不到法院这么公正,想不到法官态度这么好,更想不到官司赢得这么快。

    为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高新区法院设立法官讲坛,搭建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平台。目前,开展法官讲坛活动在高新区法院已形成一项制度,每周五下午从院党组成员到普通干警轮流登台讲课,现已成功举办两期。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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