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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色情行诈被判六年徒刑

  发布时间:2008-10-27 14:28:38


    一名多次犯罪而不悔改的不法分子千方百计敲诈钱财,终因又一次与女流氓合伙演绎色情行诈时被抓获。10月27日,郑州开发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胡舀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胡舀曾因犯盗窃罪、流氓等罪于1981年至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然而,被宽大释放后,该犯不仅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利、挖空心思地又变着戏法去敲诈他人。2007年12月12日,他与被告人陈一、李举(均被另案处理)等人密谋后,于当日下午2时许窜到郑州东新区一个家属院,让女流氓张习习勾引他人作案。当一名男子上钩后,张习习便与其一同来到该男子家中。待二人脱光衣服钻进被窝后,紧紧跟踪的被告人胡舀、陈一、李举等人破门而入。他们掀开被子,强行拍下二人光着身子的裸照。然后,被告人胡舀抓起那男子家中的菜刀,以女流氓张习习系自己的女朋友为由,要求该男子写下赔偿15万元精神损失费的欠条,否则,将二人的裸体照片公布于众。

    第二天晚上7时许,被告人胡舀、陈一、李举等人开着汽车约那男子见面。见面后,那男子见他们是要钱来了,坚持不肯上车,在争吵中,引来了围观的路人。怕内幕外露,被告人胡舀等人只好先离开此地。临走又要求那男子将2万元现金于第二天汇入他们指定的银行账户。为督促那男子尽快兑现他们的勒索,当晚11时许,被告人胡舀又悄悄将所拍的照片扔到那男子家的楼栋内和门头上。那男子捡到后感到威胁太大,鼓起勇气报了警,这才将被告人胡舀等人抓获。

    本案通过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舀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索要他人财物,虽然钱款未诈到手,但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该又系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本罪的累犯,所以,依法判处该犯有期徒刑6年。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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