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财政部宣布将出台十项措施,在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决定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即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下调住房交易税费的同时,国家还决定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加强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金融支持。央行宣布,自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中央出台的这一系列措施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可能产生的影响下,支持扩大内需、保障民生,特别是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低收入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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