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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行窃被追遇交警 蟊贼主张与失主“和平谈判”

  发布时间:2008-10-22 11:22:31


    两窃贼在客车上行窃被失主发现,逃跑时前面又遇交警。两窃贼于是请求与失主“和平谈判”,并将盗来的大部分先进归还失主。昨日,河南登封法院以被告人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被告人孟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今年36岁的魏某,系登封市告成镇人,与今年34岁的孟某同住一个村,两人自小就好逸恶劳,不务正业。今年春上,两人在禹州“拜师学艺”,学会了在客车上“割包”的功夫,于是决定在家门口的客车上“大显身手”。

    今年6月15日,魏某、孟某在登封市卢店镇至告成镇的中巴客车上,用刀片将乘客朱某裤子口袋划破后,将口袋内的4800元现金盗走。不料中途下车时被朱某发现,奋力追赶。魏某、孟某无路可逃,遂停下来主动和朱某进行“和平谈判”,两人要求朱某多理解他们,并当场退还现金4000元,将剩下的800元据为己有。朱某报警,魏某、孟某遂被巡逻交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魏某、孟某犯罪后自愿认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积极退还赃款,确有悔罪表现,故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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