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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琐事互殴打 打架双方均受罚

  发布时间:2003-11-17 11:47:14


    近日,巩义法院审结两起“姊妹案”,因生活琐事互相殴打的双方当事人均受到了处罚。

    2003年3月8日下午5时许,河南开普化工有限公司工人王继朝因琐事与巩义市北山口镇北官庄村民潘鸽、牛淑景等发生纠纷。后潘鸽将此事告知牛淑景之夫张显武。张显成纠集张建成、刘二辉,王继朝纠集李振平、李菊芬、王世国等人,两方在巩义市货场路菜市场内互殴。期间,张建成将李振平鼻骨打成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王继朝将张显武的门牙打掉两枚,经鉴定此损伤构成轻伤。

    法院认为,张建成、王继朝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官告诫大家: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生活中难予发生冲突和纠纷,遇到纠纷心平气和解决,方是处世之道。如果为一时心头之火,大动干戈,不仅伤了和气,有损文明形象,而且扰乱社会秩序,构成违法犯罪,难免刑事处罚。足为世人诫!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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