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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里引发的争斗

  发布时间:2008-10-04 10:51:12


    一天深夜,17岁的大海带着女友“小慧”在市里的一家酒吧喝酒,小慧被一个男青年踩了一脚,双方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男青年抬手打了小慧一巴掌,大海一看非常恼怒,便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哥们、16岁的小鹏以及另外3个人,准备教训一下对方。大海一群人在酒吧到处找,却没有看到刚才的那名男青年,于是便一起出了酒吧。他们刚走到酒吧门口,遇上了正准备进门的大李和小王,结果,小慧误把这两个人当成了打自己的人,急忙指给了大海,大海二话不说、冲上去一脚把大李跺倒在地上,小鹏等人一见也围上去对着大李和小王一阵拳打脚踢。殴打过程中,大李口袋中的手机掉在地上,小鹏从地上捡起来装进自己口袋里。大李向小鹏索要,小鹏不给,非让大李请他们喝酒来赔罪,大李说:他没带钱。小鹏就要求大李第二天晚上在酒吧门口用500元钱换回手机。后来,大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第二天晚上,公安人员在酒吧门口将前来取钱的大鹏等人抓获。经鉴定,大李、小王均构成了轻微伤;大李的手机估价1085元。

【问题】

    本案中,大鹏等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了吗?如构成,您认为是什么罪?为什么?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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