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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古墓缘起发财梦 触刑律身受囹圄苦

  发布时间:2003-11-17 11:42:47


    河南地处中原,历史悠久,为全国文物大省。这本是件值得我们骄傲的事,偏有些不法之徒打起文物的主意,将贪婪的目光瞄准了古墓葬,企图从古墓葬中淘金,圆自己的发财梦。可他们没有意识到,当从古墓中取得文物的时候,自己已经触犯了刑法,面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巩义市康店镇裴峪村的四个农民因想发财,而犯了盗掘古墓罪,被巩义法院判了刑。2001年10月某日夜,家住裴峪村的陈廷旺、焦明玄、康定杰、经事先预谋,携工具到本村官岭上,将“清诰授君刘公德张白王宜人之墓”挖开,盗走随葬物品;次日夜,陈廷旺伙同徐先立携带撬杠,将已挖开的墓穴中另一口棺材撬开,再次盗走随葬物品。经河南省文物管理局鉴定,此墓为受国家保护的古墓葬。案发后,所盗葬品未能追回。

法院认为,陈廷旺等四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资掘古墓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判处陈廷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焦明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康定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徐先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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