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中原区法院“温馨提示”推动绩效考核工作落实

  发布时间:2008-10-20 09:08:10


    为强化责任目标,督促绩效考核年度责任目标的落实,中原区法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在绩效考核年度结束前一个月,以《中原区法院各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为依据,比照绩效目标对各参评部门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解,详细列举未完成项目指标情况,提醒各参评部门查漏补缺,不断推进绩效考核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

    一是审判(执行)部门审判指标的统计。将各审判(执行)部门案件审结情况进行统计,比照全年项目指标查找差距,为审判(执行)部门的核心工作提供衡量标准,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是附加项目的分解统计和详细列举。由于附加考核项目、指标和要素的设置较多,绩效办分别对各部门宣传、信息和调研任务未完成项目指标情况进行详细列举,避免因项目指标过多而造成工作的遗漏,增强考核项目指标的可操作性。

    三是中院对口考核部门未完成任务情况的统计。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对口部门实行单独考核,制定有单列的任务目标。绩效办针对各对口考核部门未完成的项目指标进行统计逐条列举,督促参评部门熟悉考核项目,做好上级法院与对口考核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对接工作。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