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不尽夫妻义务,结婚几个月一直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而被丈夫一怒之下杀死。10月1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孙礼锁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孙礼锁是中牟县农民,2007年10月16日和被害人严小玉(化名)结婚,婚后的孙礼锁总是顺着妻子,但严小玉却对他甚为不满,根本不让他接近自己,睡觉时也总是两个被窝,还经常不回家。因严小玉一直拒绝与其过夫妻生活而心怀不满,2008年3月1日早上6时许,孙礼锁再次要求和严小玉发生性关系被拒绝,一怒之下用双手掐住严小玉的脖子致其当场死亡。孙礼锁于当日下午向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严小玉系被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件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孙礼锁因其妻子严小玉拒绝与其发生性关系,恼怒之下便采取极端的方式将严杀死,后果严重,本应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鉴于其在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证明其主观上已有悔改之意,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归案后并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同时考虑本案被害人严小玉在与被告人孙礼锁结婚后始终拒绝与丈夫孙礼锁过夫妻生活,未进夫妻间应尽的义务,该行为是最终导致本案发生的一个诱因,本案又系婚姻家庭内部矛盾,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故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于10月13日作出判决,孙礼锁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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