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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玉兰:平凡的心境 闪光的足迹

  发布时间:2008-10-09 16:21:16



    郑玉兰在中原区法院整整工作了29年,在民庭时她的调解率最高,在经济庭时她办理的案件最多,在书记官处时她带领的书记员已经成为中层干部,她所在的纪检监察室年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她曾经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各种荣誉证书也塞满了整个抽屉。

    面对这些成绩,她却淡淡地说:“我只不过是尽力完成一名法官的职责而已”。

                                        她是办案的行家

    在中原区法院,郑玉兰法官办了近二十年的民事案件,几乎每年都是庭里的结案标兵,最多的时候一年办理了近300起案件。谈及办这么多年案件的感受,她说:“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既然案件交到自己手上了,就要尽力办好,千万不能敷衍应付,那既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她是个急性子,不喜欢自己为工作所累,无论什么时候都喜欢把工作做到前面。开庭前必定阅卷,分析案件性质,考虑调解的空间,确定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找准案件的突破口,这些都要提前做到心中有数。

    在58名原告诉某饭店因食物中毒引发的侵权纠纷系列案中,原告吃过被告供应的饺子后纷纷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而被告加工使用的原材料又是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究竟是什么原因引发的食物中毒,谁也说不清楚,且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对立情绪很大。加之临近年关,好多市民甚至不敢购买市场上的猪肉,社会影响非常大。她接手该案后,首先把精力放到查找中毒原因上,经过数次走访科研机构,咨询医学专家,她终于找到了中毒的真正原因,猪肉中的一种旋毛虫病菌只有超过一定温度才能被杀死,本案是因为猪肉没有完全煮熟才引发的中毒事件。查清这一事实后,她觉得只有调解解决这58起案件,才能将该案引发的社会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被告取得每一位原告的谅解。于是,她带着被告分别到原告家里做调解工作,讲清被告购肉的来源,消除原告对被告的抵触情绪,因势利导。由被告当面赔礼道歉,最终,她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将这58起案件全部调解解决。事后,被告代理律师说,“看到郑老师这么认真细致的工作,我们很受感动”,郑玉兰法官却说,“这么多、这么难、这么棘手的案件能全部调解成功,我也非常感动”。

    办的案件多了,她就注意积累、总结。比如,她总结出的调解方法有很多种,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要采取不同的方法,双方争议比较大的可以进行背靠背调解,当事人之间有亲属或朋友关系的面对面调解,涉及单位职工比较多的劳动争议案件则要多依靠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等等。正因为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了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她经手案件的调解率非常高,她能一天调解成功8起不同案件,她的调解率最高的时候达到了90%。

                                           当事人都称她为“郑老师”

    开庭时,她非常注意这样一个细节:每次都是她先到法庭等当事人开庭,从来不会让当事人在法庭里等她。她说,态度决定一切,只有先做到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

    她总是善待每一位当事人,遇到孤苦无依的老人,她会慷慨解囊;面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她会心生怜悯;年长者离开她的办公室时,她总是起身相送。不管当事人有理无理,她都会耐心倾听;面对当事人法律上的疑惑,她总是用心解答;对于当事人的败诉理由,她更要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

    同时,她又是极注重法官尊严的人。对于无理取闹的当事人,她定会直截了当地加以严厉批评。一般来讲,这样做很容易得罪别人,引发当事人的不满。但这么多年来,却从来没有当事人因此记恨于她,也没有人反映她的审判作风有问题。因为,当事人心里明白,她讲的入情入理,让人心服口服。

    对当事人来讲,她更像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可亲又可敬,大家也都习惯称她为“郑老师”。

    她曾经处理过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一位瘫痪在床的老母亲状告亲生儿子,要求履行赡养义务。第一次约见被告的时候,被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自己也是一个孝子,他很早就想接老母亲到家里照顾,但是姐姐让他安心工作,不让接回来。郑老师当时就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经过走访原告及被告姐姐家,她才知道被告说的竟是谎话。原来老人家已经瘫痪几年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直都由两个女儿轮流照顾,而四十多岁的儿子既不前去探望,也不支付赡养费用,老母亲万般无奈之下才起诉儿子。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郑老师义正言辞地对被告说:“先不说你该不该养自己的老母亲,单就向法官撒谎这一点就说明你已经错了。何况,赡养父母自古以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连自己的亲生爹娘都不养,你还算是一个好人吗?还能搞好工作吗?”被告当即无言以对,主动向母亲支付了赡养费。

    她审理的案件就是这样,即便当事人败诉了,也是输得心服口服。她的以诚待人、正直无私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一些当事人因为一起案件认识了郑老师,继而成为多年的朋友。曾听国棉四厂的职工讲:“案件到郑老师手里,放心”。

                                            她像书记员的“班主任”

    她在书记官处当主任期间,手下带着一批二十岁左右的书记员。对这些年轻人,她关爱他们,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生怕他们受到一丁点委屈;她照顾他们,尽自己的最大努力解决他们的困难;同时她也要“严加管教”,教育他们大好青春转瞬即逝,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和学习上面。在这些书记员眼里,郑老师更像是一名负责任的班主任。

    书记官处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负责全院的送达工作,工作量相当大,经常出现晚上出去送达的情况。怕年轻女孩送达时受当事人欺负,她出面找一些男同志陪同送达;每次书记员出去送达,如果到晚上才回来,她必定等到他们平安归来才下班回家;如果碰到路途遥远、当事人难找的情况,她总是主动要求送达。

    在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不知道被告的确切住址,只了解到被告家处巩义的一个偏远山村。这种难度较大的送达任务,自然而然的被郑老师包揽下来。那天,经两个派出所查询才得知被告的确切地址,山里的路本来就不要走,加上下着大雨,汽车无法继续行进,路上连个问路的人都找不到,她和同行的书记员小张深一脚浅一脚的徒步走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使该案顺利进入审判程序。等回到车上,两个人的鞋都磨坏了。看着小张那无奈的表情,郑老师笑着说:“下次咱再出来送达就有经验了,多备一双鞋子就行了。”

    在书记官处的三年时间里,她时时不忘教育他们如何做人、做事,她陪着他们一起工作、学习,她像一名班主任,更像一位家长,时刻以身作则,引领着每一个人的成长。当年她手下的书记员现在不少都已成为中层正职、业务骨干,她仍然时不时地提醒他们,要抓紧时间继续学习深造,不断提高自己。

                                              她还是一名“老学生”

    她已经五十多岁了,在同龄人已经放弃对电脑的操作使用时,她却对电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遇到不懂不会的就向身边的年轻人请教。她说,在高科技面前,我是小学生,年轻人就是我的老师。

    刚开始使用电脑打印材料时,她要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敲键盘,而她的眼睛已经不太好使,一句话打出来都要花费很长时间。有时年轻人会主动要求帮忙,她却谢绝了,“这办公越来越现代化了,我要再不抓紧学习、抓紧练习,恐怕再也赶不上你们了”。就这样,她从最简单的打字开始练起,一有空闲时间,她就抓紧练习,从刚开始的每分钟几个字提高到现在的几十个字。现在,她已经会熟练地上网查资料、下载资料、向局域网上传资料、收发电子邮件。

    有人问她,像打字这种工作完全可以交给年轻人去做,这么大年龄了还有必要学电脑吗?她说:做人一定要有进取心,不论年龄大小、职位高低,在知识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忘记学习。

    谈及自己的人生,她一直强调自己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只是在尽自己的本分勤勤恳恳的做事,她也从不认为自己的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她说,在工作中保持一颗平常心很重要,以平常心对待所有的人,对待所有的事,对待任何工作,不要因工作引发私人恩怨,不要一付出就想到收获,不要高估或者低估自己,其实,做到与世无争就足够了。也许,正是她的这颗平常心,造就了她的不平凡。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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