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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售假发票牟利的罪犯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8-10-08 16:05:35


    服务行业收费发票是许多朋友熟悉的票证,由于该种发票有报销凭证的作用,许多朋友在消费完后总记得要张发票,同时该发票的使用也保证了我们政府对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目前,社会上却出现一些假发票,不仅造成国家所得税方面的巨大损失,还严重扰乱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日前,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出售假发票导致犯罪的案件。经过审理,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杨久常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现年37岁的被告人杨久常系河南省方城县柳河乡段庄村农民,小学文化。今年年初,看到一些饭店娱乐场所需要大量的发票,杨久常便产生了贩卖假发票从中赚钱的想法。随后,杨久常在河南省南阳市购买了一些非法制造的假发票开始贩卖。同年6月11日,被告人杨久常携带其在南阳市购买的6本假发票(河南省南阳市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定额发票)来到郑州市上街区,经倪某介绍在上街区聂寨新村其租房处以6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两本(共100份)非法制造的发票。当其交易完准备离开时,被公安人员抓获。6本非法制造的发票也被当场收缴。经有关部门鉴定,收缴的《河南省南阳市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定额发票》均为伪造发票。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久常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出售非法制造的不能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侵犯了国家对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鉴于被告人杨久常自愿认罪,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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