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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工作交流会

  发布时间:2008-09-27 09:15:30


    9月26日,郑州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工作交流会。各基层法院分别介绍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

    9月份,全市法院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到人,通过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撰写剖析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观看《颜色革命警示录》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法院形象有了明显提升。金水法院、上街法院院领导带头深入调研,撰写调研文章。开发区法院通过开展法官论坛、邀请专家讲座等活动,丰富活动开展形式。惠济法院出台《关于实行便民诉讼引导员的暂行规定》,方便当事人诉讼。新郑法院通过出台“三优”举措,加强涉农审判,服务“三秋”生产。中牟法院通过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个人总结进行评奖,提高干警的学习积极性。登封法院通过组织理论考试,强化干警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和掌握。

    市中院政治部主任高延安对各基层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所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七点要求:一是要抓好理论学习,筑牢思想基础。对一些重要领导讲话要深入学、反复学,真正掌握讲话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把理论学习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是抓好整改。作为法院系统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的方针,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纳入长效机制,逐步解决。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院和法官面貌的改变。三是要抓好调研。通过深入调研,才能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解决,总结出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要认真推广,指导法院工作。四是抓好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法院系统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报道法院开展大讨论活动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涌现出先进典型人物以及大讨论活动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充分展现法院良好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学习风貌以及司法为民的公正形象。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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