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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法院强化马锡五审判方式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08-09-26 09:36:55


    中牟县法院积极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实体公正,加强巡回审判力度,方便群众诉讼,加大诉讼调解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院五个人民法庭共巡回审判案件528件,巡回审判率为88.1%,其中巡回调解结案331件,巡回调解率为62.7%,对有信访苗头的32起案件进行判后回访,有效避免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是设立巡回审判点。在每个乡镇设立巡回法庭,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一般选择在离当事人最近的巡回法庭开庭审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在其他法庭开庭的,须经主管院长批准。二是积极开展诉前指导。送达应诉通知、开庭传票时,深入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及时举证,并提醒告知诉讼风险。三是主动调查取证。对于一方当事人举证能力不足的案件,该院不是消极居中裁判,而是主动深入到现场、田间地头进行调查取证,以此来救济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能力上的欠缺,维护弱势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实现实质公正。四是依靠群众加强调解。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廉政监督员等多次深入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析法明理,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确保案结事了。五是集中公开宣判。定期选择典型案件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深入到村镇、社区集中进行公开宣判,并当场答疑,让更多的群众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并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六是定期进行判后回访。对于排查发现有上访苗头的案件,结案后仍要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及时掌握当事人思想动态,做好判后稳控工作。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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