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三个至上”的重要论述,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办案指导作用,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近期,登封市法院经过多次研究,反复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几易其稿,研究拟定出《关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指导意见》。
该《意见》共分12方面31条,以利民、便民和为民为主线,以“三个至上”为目标,从立案、诉讼保全措施、调解、和解、证据、巡回办案、司法救助等方面做出规定,定出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和谐。为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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