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儿子结婚时借了外债,父子约定婚后各还一半,事后儿子拒不认账,父亲无奈将儿子告上了法庭。9月24日,河南省新郑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归还原告王某某一万元。
新郑市王某结婚时,因筹备婚礼急需用钱,64岁的老父亲王某某在亲戚朋友当中东拼西凑借款两万元用于独生子婚礼。因父亲无经济来源,担心今后还不起债务,与儿子商量,双方口头约定,父子各还一万元外债。王某办完喜事后,王某某的亲戚朋友开始向其要帐,王某某就向儿子提起了还债之事,王某某却声称没钱拒不账,王某某只好要求儿子出具借条,王某认为父亲不会向他逼债,就向父亲打了欠条。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王某某诉被告王某要求归还一万元,并提供了被告出具的欠条,被告也未提出任何异议,可以认定父子之间借债事实的存在。法院遂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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