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当地乡规民约,对做好司法调解工作不可或缺”。2008年9月22日,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张春菊、张民安应邀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民四庭法官讲解了自己在调解中的经验和体会。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之间通过这种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的方式,有效地促进了双方民事调解能力的提高。
一直以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法官在民商事审判活动的调解能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繁荣,尽可能做到让更多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胜败皆明、案结事了,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就双方在民事调解中经验和体会进行交流,以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自今年7月份开始,郑州中院已先后委派优秀审判员到荥阳、上街、中牟为1300多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调解员就在人民调解中如何适用法律、民事案件中调解协议的效力等问题进行讲解。
在今天的互动中,两位人民调解员都是郑州市优秀的调解能手,他们的调解经验得到了众多人的首肯与赞扬。两位人民调解员围绕民事调解中的方法、技巧、乡规民约的运用、当事人心态的把握等问题进行了讲述,他们风趣幽默的语言不时引起法官们的热烈掌声。讲解结束后,双方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法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更好地运用好这个交流机制,全面把握法律精髓和立法本意,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不断扩大调解范围,努力创新调解方法,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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