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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近四载 新郑法官冒雨调解

  发布时间:2008-09-22 09:24:54



    9月18日,在新郑市法院城关法庭法官张保芝的悉心调解下,张某某诉沈宏伟借贷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原告张某某激动地说:“为了我的案件,法官不知跑了多少路,感谢张法官,感谢新郑法院。”

    2004年10月25日,被告沈某某借原告张某某现金5万元,后经原告催要,被告一直没有支付。2008年7月,原告到新郑法院立案后,承办此案的法官张保芝和书记员多次到被告居住地、亲朋好友家等地找询被告,均未找到被告,原告提供的电话号码也因更换联系不上,后在知情人的帮助下,法官得知被告在该市第二人民医院。

    9月18日早晨,法官张保芝冒雨来到该市第二人民医院,了解到沈某某因腿伤在该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行动不便的情况后,并当即与原告张某某联系,让其来医院进行调解。随后,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沈某某于2008年12月31日前返还原告张某某3万元,于2009年3月31日前返还原告2万元。调解协议于当天下午即送到当事人手中。

    图为张保芝在医院调解案件。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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