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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高干亲戚诈骗 翻船“记者”被判重刑

  发布时间:2008-09-18 15:10:51


    只要给钱就可以办理所有事情!?9月18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位自称高干亲戚,能为他人承揽工程、安排工作神通广大的”记者”,因诈骗他人84.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05年底,刘勇超与某公司经理蔡某某相识,自称自己是电视台一个栏目组副主任的他还出示了自己的记者证,而当得知面前的记者还是省委某重要部门副主任的表弟时,这位经理对刘勇超更加敬重,并希望在承揽工程方面得到他的帮助,刘勇超爽快答应。几个月后,刘勇超以认识一个学校的校长,帮助蔡某某拿下该校改造工程项目需要给领导送礼为由,先后10次从蔡某某处“借”钱20多万。不久,他又听说蔡某某的公司要承揽某军事院校的办公楼项目后,又大包大揽,就这样,在两次借口为蔡某某承揽工程中,刘勇超共计从蔡某某处骗得人民币45.5万元。

    没想到简单的几句话就弄来几十万,这让刘勇超欣喜若狂,以后他又抛出自己的哥哥是省某厅副厅长的谎言,见他有着这么大的来头,不少人纷纷找他帮忙办事,在不长时间内,刘勇超以给人承揽工程、审批经济适用房指标、招收警察,安排工作为由先后诈骗他人84.5万元。

    欺人者终自欺。被骗的蔡某某最终发现被骗后毅然报案,见自己的罪行暴露,还算明智的刘勇超很快向警方坦白了自己诈骗其他人的罪行,2006年7月刘勇超被逮捕。2008年6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的刘勇超一直泪流满面,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请求法庭对他从宽处理,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由于刘勇超在警方的侦察阶段,主动供述了诈骗其他几个人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在随后的判决中法庭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刘勇超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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