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夹津口镇村民李治权到麦田除草,偷懒省事起见,点火烧荒,却不料引燃地边森林。近期,李治权被巩义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3年1月7日下午,李治权伙同其弟(未成年人)到巩义市夹津口镇东坡林区麦田里除草,当他看到麦子长势较差而枯草丛生时,就劝弟弟说:“不用锄了,把草烧掉算了”,随后掏出火机,将草点燃。风助火威,麦田里的枯草很快引烧了地埂上的野草,并迅速向旁边的林区蔓延。李治权见势不妙,在扑救无效的情况下,偷偷溜走。
据巩义市林业局事后调查,火灾过火面积为224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00元。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