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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上网惹得祸 老板敲诈小店员

  发布时间:2008-09-16 17:00:48


    李辉今年33岁,小学文化,家住河南省杞县。来郑州打工好几年了,虽然挣钱不多,但是老婆孙某漂亮、儿子聪明一家三口也过得其乐融融。2007年初夫妻二人在兴隆铺村开了一间休闲店,让老婆负责管理经营。老婆比较时尚喜欢上网,李辉多次劝,都改不了。

    今年6月26号,李辉回到店里正撞见老婆用手机上网和别人聊天,抢过手机一看是个陌生号,在他的逼问下老婆只交代,是一个卖保险的男子的号码。二人就开始生气。第二天,气正没处发泄的李辉看到在自己店里干过活的文某就骂她,原来是文某领着他老婆上网的,现在上了瘾。中午文某打电话告诉李辉他老婆聊天的那个男的是“黑慧”介绍的,昨晚他们几个一起又去蹦迪了。李辉顿时活冒三丈,立即赶回店里审问老婆,怎么回事,老婆开始不承认,李辉就用皮带打她,无奈老婆只好说实情。

    原来,店里的服务员“黑妹”和老板娘时间长了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四月份生意冷淡,老板娘寂寞无聊,就让“黑妹”给介绍一个长的比较帅的男的聊聊。无知的“黑妹”于是就在自己认识的人中找到了做保险的张某,张某和老板娘孙某就聊上了,二人聊得火热。

    老板李辉恼怒不休,又奈何不了孙某。于是6月27日找到“黑妹”拉到了自己的休闲店里,看到老板娘被打的浑身伤,“黑妹”就吓傻了。李辉对“黑妹”说,“你介绍男的给我老婆,你们还称是姐妹呢,你小侄都5岁多了,你这不是破坏我们的家庭吗,这事你看怎么办吧?我以前在派出所干过,派出所里都是我的人,你得拿2万元钱补偿我精神损失。”在“黑妹”哀求下,李辉同意她拿1万元,然后李辉又让其他二人跟着“黑妹”到银行取了5千元,押“黑妹”的金项链,逼着黑慧写下了5千元的欠条才将项链还给了她。6月30号,黑慧来将自己被李辉恐吓、勒索财物的事实向公安机关报案,近日惠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李辉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8个月。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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