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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一车猪鬃 换来徒刑13年

  发布时间:2008-09-10 15:17:48


    伙同他人抢劫价值30多万元的猪鬃,8年后领刑13年。昨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团伙抢劫案的成员宋某进行判决,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罚金2万元。

    今年34岁的宋某是新蔡县人,2000年1月30日夜,宋某等10余人驾驶大卡车来到山西省永济市栲栳镇一畜产品加工厂。通过暴力手段控制工厂值班员吕某,抢劫仓库内价值30多万元的猪鬃,装满整整一大卡车。

    今年3月份,该抢劫团伙一成员在郑州市惠济区作案被抓,其供述了在山西省抢劫的事情。此后,该案移交至郑州。截至目前,该团伙成员已有8人被抓获归案并审判。2008年3月底,宋某乘火车时被铁路公安抓获,惠济法院依法对宋某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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