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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重视法官素质 加强法官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08-09-10 15:08:33




    河南法官进修学院郑州分院聘请兼职教师仪式9月10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马梅岚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出席仪式,向在法院教育培训岗位上工作的同志表示问候,并对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发表讲话。

    马组长讲话指出,对法官来说学习是终生的任务,现阶段我国法官培训的形势发生较大变化,难度也增加,法官培训工作的条件越来越好,但培训工作的难度却是最需要动脑子的时期。不仅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还要了解法官现实需要,进行案例教学,每年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比如新法律法规的培训班,以及新类型案件、发还案件等有共性的问题开展研讨会。法官培训工作非常有意义,不仅对培训法官,而且对兼职教师本人的能力提高有促进作用。

    高主任讲话指出,要响应中央提出加强干部培训的要求,加强我院法官培训工作。高主任对法官培训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列入培训计划,贯穿在培训课程之中。第二,培训要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要认识把握四个能力,这不仅是司法技巧,而是综合能力。要进行实务教学,使法官通过案例把握案件问题和矛盾,从而提高法官各方面的司法能力,比如群众工作能力。第三,加强法官培训的针对性。避免重复培训,重视实践知识,形式要灵活。第四,重视培训效果,形式和内容要有吸引力。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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