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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 “三优”举措加强涉农审判服务“三秋”生产

  发布时间:2008-09-09 09:46:56


    进入九月,秋粮成熟,“三秋”生产即将开始。为保证“三秋”生产顺利进行,新郑市法院提前行动,出台了“三优”举措,为涉农民事案件的审理执行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秋收秋种,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该院对涉农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实行“三优”,即:

    ——优先立案。在立案庭安排专人负责涉农案件的立案工作,对涉农案件简化立案手续,提高立案效率;要求各中心法庭在“三秋”期间到各巡回审判点办案的次数由原来的每周两次增加到每周四次,方便辖区群众诉讼和咨询。

    ——优先审理。要求各业务庭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对涉农案件优先审理,并尽可能实行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方便群众诉讼。

    ——优先执行。该院执行局对未结的涉农案件进行了摸底排查,专门造册登记,逐案进行分析,对有执结可能的案件,安排执行业务骨干,加大执行力度,争取尽快执结,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月份以来,该院已审结涉农民事纠纷案件36件,其中调解结案21件,审结盗窃农用机械等涉农刑事案件3件,为农民群众挽回损失30多万元,为今年“三秋”生产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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