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日上午,新郑市人民法院龙湖中心法庭组织巡回法庭来到河南省工程学院开庭,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该院挑选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到法学院开庭,学院200余名师生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后,设置了法官与学生的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本案的审判长郭文凯认真、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法律问题。郑州电视台法制频道专门派出记者进行全程录像,并将制作专题节目对此进行报道。
河南省工程学院张主任表示,希望能与新郑法院建立长期联系,经常组织案件到高校开庭,以真实的案件对广大师生进行了法制教育,丰富了法学教学的实践环节课程,对开拓学生视野、加深对书本知识的理解、激发广大学生学习、钻研法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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