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信访逐年呈上升趋势,由于信访关系社会稳定,从而使其逐渐成为人们时常谈论的社会热点问题,对此,各级领导十分关注,中央高层领导也曾多次批示,要认真研究解决好信访问题。但是信访大多涉及难以处理的实际问题,致使一些上访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断上访,有的甚至把进京赴省上访视为“家常便饭”,更有的把上访作为“惯长职业”。这些情况严重困扰着各级法院的工作,并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负面效应。如何解决好涉法信访问题,有效遏制不断蔓延的上访势头,必须认真分析涉法信访形成的原因,并有针对性的采取得力措施,真正从根本上,从源头上解决好涉法信访问题,缓解逐年上升的趋势。
从现在涉法上访案件的情况看,涉法上访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涉及地方上的政策规定,使涉法案件的解决很难达到双方当事人的满意。应该说这类涉法上访案件在整个上访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大,如:城市建设 整体搬迁纠纷,企业转制引起职工福利待遇纠纷,农村土地收益分配引起的纠纷等等,这类案件大都涉及大多数人的利益,且社会敏感性较强,在处理此类案件中,要想达到十全十美,照顾到方方面面所有当事人的利益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处理过程中一旦涉及到部分人的利益极易形成集体、越级上访。
二是对当事人的初访重视不够,使涉法上访的当事人失去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信心。信访群众所提出的问题,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于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局部来说,则是非解决不可的大事,而我们往往在对待当事人的初访问题上表现出了,漠不关心、冷淡“踢皮球”的态度,有的甚至“石沉大海”,从而使当事人失去了对初访法院的信任感,一些“老上访户”也就是这样推来推去,今天推明天、明天退后田、给推出来的。
三是有些裁判显失公正,且得不到及时纠正,导致了当事人走上上访之路向更高层次寻求解决途径。目前由于我们法官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对法律的认识有深有浅,司法理念有高有底,故尔造成了一些裁判显失公正,而我们有些法官对此确认识不到,不敢正视问题,过分强调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忽视裁判的公正性不敢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更有的强词夺理,对当事人的司法救济措施百般阻拦,使显失公正的裁判迟迟得不到纠正,使当事人不得不越级上访,向上级讨公道要说法。
四是一些无所事事的人,为达个人目的把上访当作职业,无理缠诉,缠访,有的甚至故意找茬上访。从我们接触的一些上访当事人来看,这部分人相对年龄偏大,他们的案件可以说经过多级法院,多次处理,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但他们依老卖老,讲法他们不听,论理他不信,无理缠诉、缠访,接待法官一句话说不好,他就抓住不访,动不动就说别人打他了,到处“告状”等等,且他们之间还相互串联,越是上级召开重要会议他们想法涉法到会闹访,对社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针对以上形成上访的这些主要因素,我们在做停访息诉工作应重点从六个方面入手:
第一、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接访观念,强化接访人员的服务意识体现人文关怀。群众到法院上访,大都带有一定的怨气,有时甚至情绪会非常激烈,这就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要尽力为上访群众着想,努力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践行者,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对上访群众的呼声,要耐心的倾听,争取多给当事人一些理解和帮助,让当事人从内心感到法院是公正讲理也愿为老百姓办事的地方,等他们的态度冷静后,再慢慢的向他们讲规定讲法律,从而有效的化解矛盾,使当事人停访息诉。
第二、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整体观念,强化齐抓共管意识,形成大信访格局。人民法院信访问题的形成与每个环节密切相关,过去那种仅靠立案庭处理信访问题的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认真研究新时期法院信访工作变化的特点和规律,从各个审判环节入手,建立大信访格局,对信访问题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能取得较好效果。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立案庭与其他各业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共同作好信访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各业务部门在审判案件时就要考虑当事人的申诉问题,要通过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改进审判作风等方式,作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息诉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信访问题的发生。对一、二审期间发生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处理,能在审判过程中加以解决的不要推到申诉时再去解决。特别在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自己审理的案件,要认真排查,对重点案件或有可能发生信访问题的,要主动作好工作,立案庭要积极配合。同时对于已经出现的信访申诉问题,立案庭要重视初信初访,争取一次性解决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由初访变重访,由重访变老户。
第三、拓宽信访工作渠道,充分发挥和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作涉法信访工作优势。上访老户工作是一个社会综合性工作,涉及到法律和政策的各个方面,一些案件单靠法院做工作,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企业转制中形成的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冲突,城市整体规划搬迁户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农村土地收益分配中村委与一些农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等涉法信访案件的解决,必须加强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把法院涉法信访工作纳入社会信访工作的大局之中,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在社会各部门共同支持下配合下,解决信访的“老大难”问题。
第四、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制。为防止对群众的信访案件推诿、扯皮、踢皮球的现象,各法院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到院长负总责,主管院长具体抓,其他院长协助抓,职能部门分口抓,形成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一级法院,哪个部门的问题,就有哪级法院、哪个部门负责解决,不得把本级法院、本部门的矛盾推向社会,更不允许把本级、本部门应该处理的问题推向上级法院,推向其他部门,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本部门,因拖延、推诿、失职等行为造成越级上访,赴京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实保证各级严格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
第五、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努力从源头上缓解信访攀升的势头。目前之所以信访出现有增无减的趋势,除一些人无理缠诉的外,我们认为一些案件出现的明显质量问题,也是产生新上访户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要想把信访势头降下来,必须从提高案件的质量上下功夫,要对法官经常性的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增强办案能力,确实使他们把手中的审判权用公、用正,同时还要把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贯穿到案件审判的全过程中,多做说理的工作,使他们胜诉胜的明明白白,败诉败的心服口服,最大限度的防止新上访户的发生。
第六、严格依法办事,增强涉法信访工作力度。在做涉法上访老户工作中,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对上访老户一方面要采取各种措施,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那些确有冤情的坚决贯彻有错必纠的原则,想方涉法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对那些经多级多次处理都没有问题的无理缠诉、缠访者,尤其是那些屡教不改的,违反法律的,坚决依法采取措施该劳教的劳教,该关押的关押,以防止他们借上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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