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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力推规范化建设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08-09-01 15:21:12



中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建接待来访群众


法官下乡巡回审理案件


案件三方当事人到法院送锦旗

    编者按:以人为本,是搞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关键,是要在司法实践中树立人本主义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体现司法为民,就要在司法实践中落实“三个至上”;要落实“三个至上”,就必须建设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职业化法官队伍;要建设职业化法官队伍,就必须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运行管理机制。“中牟现象”就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

    “没想到院长会和我这个大字识不了几个的农民交上朋友;没想到一个拖了一年多没有解决的事情法院一个多月就解决了;一个堂堂的县法院院长竟然会一个人骑辆自行车来到俺家了解情况,我真是没想到。”中牟县万滩上访人李学峰连用三个“没想到”,向记者表达了自己压抑不住的兴奋。这个令他激动万分的朋友就是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宏建。

    家住中牟万滩的李学峰,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原本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不再追究肇事人的刑事责任,但肇事人迟迟不按协议履行,他多次找相关部门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无奈之下,他走上了上访路。后来,他听说法院正在进行开门大接访,他抱着试试的态度来到了中牟县人民法院上访接待处,向正在接访的刘宏建递交了材料。刘宏建当场表示要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处理,并让他安心回家等消息。

    老李带着疑虑走了:这次会不会还是在“糊弄”我?不太像吧,看这位院长的口气、表情,和别人接访时不太一样啊!

    刘宏建在接访结束后亲自调来李学峰的案卷进行研究,并要求相关承办人依法进行处理。6万元赔偿款全部到位、案件依法办结后,刘宏建决定带案回访。于是,出现了开头老李所说的三个“没想到”,而刘宏建与老李的这次面谈,也消除了他心中的不信任和种种疑虑。

    “老上访”李学峰和院长刘宏建能交上朋友,在中牟法院不是个别现象,凡是跟中牟法院打过交道的当事人,几乎都能切身体会到法律的人文关怀。

    中牟县人民法院是一个屡获殊荣的优秀集体,曾荣获2007年度“全省优秀基层人民法院”,而在2008年上半年绩效考评中,又在郑州市13个基层法院中名列第二。

    取得的成绩,缘于他们力推规范化建设来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从而落实“三个至上”,他们对规范化建设中有着自己的认识:规范化是方式、信息化是手段,人民满意是目标,践行司法为民是宗旨。

    他们正是用规范、制度、忠诚、热情打造着模范法院的品牌,成就了令众人瞩目的焦点———“中牟现象”。  

                                    数字解读“中牟现象”

    通过一组数字,记者探访到该院锻造司法能力建设的“金钥匙”。

【5个一】

    该院实行一日一检查、一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评、一年一总评的督察、检查制度。每天由一位党组成员带领一位部门负责人进行24小时值班,协调全院整体工作,组织考评组对全院的机关管理、案件审限、庭审规范、卷宗质量等各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值班记录,每周还要写出书面值周报告。办公室每月编发一期考评信息,政治处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评,一年四个季度的考评结果相加就是全年的考评结果。

【90.6%】

    “规范化管理体现在把各部门各庭室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各项工作成果量化,并注重平时考核,周检查、月通报、季考评,克服了以前平时松垮,年终突击,干好干坏一个样,评优表先缺乏尺度标准的做法。”中牟法院副院长陈斌告诉记者。

    通过案件流程管理,中牟法院确保了案件能够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积案。2008年上半年,该院收结案之比达到90.6%,基本上实现了收结案的基本平衡。

    6月份,黄店法庭新收案件38件,为了提高结案率,确保案件早日办结,承办法官利用下班时间、双休日时间,加班加点把38件案件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应诉完毕,开庭时最多一天安排了8个庭。端午节那天,当别人与家人团聚时,承办法官却还在忙着审理案件,力争在法定期限内尽快结案。

    正是凭着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对集体的荣誉感,全庭法官创下了单月结案63件的历史记录。

【65.4%】

    保持较高的调撤率、案结事了是中牟法院法官们办案的目标追求,也是衡量他们案件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调撤率也是规范化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量化指标。

    民一庭今年上半年新收案件298件,旧存13件,审结295件,结案率94.9%,收结案之比99%。其中调解撤诉案件193件,调撤率为65.4%。

    法官们在办案过程中,还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始终,能够调解结案的,决不放弃。

    狼城岗法庭、黄店法庭加强与辖区村委、民调组织、司法所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刘集法庭则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乡情村情的优势,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力促调解结案。

【88%】

    该院办案法官采取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强巡回审判力度,方便群众诉讼。他们经常深入当事人家中调查了解有关案情,指导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及时举证,并提醒告知诉讼风险,还深入发案地,巡回审理。

    该院上半年共巡回审理案件528件,巡回审判率为88%。张庄镇陈丙、张妮诉陈良赡养纠纷一案,因张妮有病卧床不起,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其又不知道和丈夫办理委托手续。承办法官为了弄清真实情况,确保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亲自开车到陈丙家中询问张妮,并帮其办理了授权委托书,使案件及时得到开庭审理。

【0.49%】

    上半年,该院上诉改判率为0.49%,上诉发回重审率为0.99%,再审改判率为0.38%,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小幅度下降。

【100万】

    全院积极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院党组带头学习,带头剖析查摆问题。广大法官认真学习文件,积极参与学习讨论,详细做好笔记,深入撰写体会。上半年全院法官记读书笔记100多万字,撰写心得体会300多篇,法官政治业务素质得以不断提高。

【3个一】

    3月份,该院随机抽取了14份裁判文书,发现某法庭出现一处书写文书不规范,扣分;在3月14日上午的检查中,发现一名审判员未严格按规定着法袍或制服在本部门办公室调解案件,违反院《审判法庭使用管理规定》和《庭审行为规范》,扣分;6月3日发现小审判庭地面有一个小烟头,又作扣分处理。

    可不要小看这三次小小的扣分处理,中牟法院的工作考评就是实行计分制的,人均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加分或扣分。而考评结果就作为年终评先表彰、部门负责人晋升等的主要依据。考评优秀的,对部门及领导予以表彰;人均考评分位于60分以下者,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组织处理。

                                    公平公正的“阳光执行”

    考评办法对中牟法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执行中涌现了一批颇具人情味、公平公正的“阳光执行”案件。

    2007年7月26日,在中牟县打工的四川普格县彝族青年阿连土拉乘坐阿里土日驾驶的无牌小型机动三轮车,在该县万滩镇与被执行人范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阿连土拉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和法院判决,由范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1836.96元,范某投保的天安保险公司新郑营销部赔偿医疗费2482.21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予履行,申请人阿连土拉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看到阿连土拉病情严重,十分着急,在接到执行材料当天就奔赴新郑找到范某送达执行手续,了解到该车在郑州投保情况后,又赶到郑州办理协助划拨手续。当得知阿连土拉病情危重,急需回家治疗的情况后,他向院领导汇报,先行为申请人垫付医疗费5000元,让其尽快回四川老家继续治疗。申请人到家后专门给法院打来感谢电话。

    7天后,阿连土拉的赔偿款执行到位,汇入其账户中。

                                    用心擦亮法院窗口的人

    “窗口就像人的心灵窗户,无法容忍细微的灰尘。立案窗口是法院工作的晴雨表,它时刻反映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如果不为群众排忧解难,就不配人民法官的称号。”中牟法院立案庭老法官李学坤如是说。

    李学坤在法院工作20多年,共审理各类案件2000多件,没有一起发回、改判,先后十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8年4月被评为中牟县劳动模范。

    2000年,李学坤主动申请到责任重大且在别人看来枯燥无味的立案庭。在立案过程中,他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即立案,从不拖延,从不刁难当事人,同时注意从点滴小事做起,让人民群众感到司法机关的温暖。

    年近七旬的张老太太,步履蹒跚地来到立案庭,状告自己的不孝子女,要求其尽赡养义务。李学坤耐心聆听了老人的泣诉,一边陪老人叙家常,一边安慰老人,并以最短的时间帮助老人办理了司法救助立案手续。办好手续后,李学坤还扶老人上了车,为老人买了车票。之后,李学坤还亲自到当事人家里做工作,老人的儿女在他的教育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老人道歉,并承诺履行赡养义务,最终老人撤回了诉讼。

    多年以来,李学坤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有时上午上班,下午还得去医院打点滴。立案庭庭长张玉华一直劝说他好好治疗一段时间,他总是说:“立案庭工作量大,我走了不就更忙了?再说,我快退休了,以后想干也干不成了。”

    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就是这种高尚精神,使中牟法院的法官们更加坚定地走在为民服务的道路上。

                               以调解为主要审判方法,实现案结事了

    “三方当事人都觉得满意,不约而同地送锦旗,这样的场景我是第一次见到。这将是我法官生涯里永远难忘的一件事。”从事法律工作10多年的刘书兰法官提起这起案件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6月,“老审判”刘书兰遇到一件棘手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检察院向中牟县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艳军驾驶一辆自卸货车,将路边的通信电缆线杆挂倒11根,其中一根砸住了路过的环卫工人成祥瑞。成祥瑞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刘艳军负全责。

    被告人对事实无异议,并表示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所受的经济损失,只要求从宽处理。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法官表示,如果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就可以从轻处理。可就在刘书兰觉得可以结案时,登记车主王军出现了,实际车主刘顺也出现了,保险公司也出现了。

    四方对赔偿金额发生了很大的分歧:保险公司代理人认为,死亡赔偿金最高赔付14万元,当事人家属却要求赔付17万。而且在查阅死者的户籍及相关配套规定后,保险公司认为死者不符合城镇赔偿标准,这样,赔偿金一下子降到了6万多元。

    就在这时,被告人刘艳军母亲病重,于是刘艳军要求判缓刑赶快出去照顾母亲,但死者家属却心有顾虑,担心判了缓刑后,拿不到应得的赔偿金,案件调解就此僵住。中牟法院的法官多次做三方工作,三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保险公司拿出相应的赔偿金,被告人刘艳军另拿出1.3万元补偿金,共7.8万元全额支付给被害人家属。

    在8月4日,三方当事人竟不约而同地来法院送锦旗。被告人表示,法院判决合理合情合法,他很满意;被害人表示,最后的赔偿不管多少,法官们费了不少心,特来表示谢意;保险公司代理人认为法院公正判决,给他们挽回了损失。

                              “电子法院”:实现看得见的公正

    “中牟法院人人有电脑,人人会电脑。”中牟法院副院长陈斌告诉记者。因为程序公正是司法实体公正的前提,信息技术又护佑了司法公正,从某种意义上说,信息技术就是通过全面提升程序公正来保障司法的实体公正。为此,中牟法院党组积极协调资金购置了50余台电脑,全部配置到审判业务一线,还给每个人民法庭配备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打印机。

    中牟法院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使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归档的各个环节都能通过电脑进行实时监控。在立案排期方面,系统随机排定法官和书记员,杜绝了当事人挑选法官或法官挑案办的现象,从而抑制了“人情案”、“关系案”与“金钱案”的发生。

    在审限监督方面,则根据流程规定自动计算审限,从立案、审判直至归档,实现全程自动跟踪,案件承办人以及办案时间等操作环节均全部记录在系统中,每个程序超期,电脑将自动报警提示,保证案件如期结案,杜绝了非法超期结案现象。

                                      建立群众的“绿色通道”

    信访工作往往是法院工作的难点。中牟法院是郑州市法院系统成立信访科较早的法院之一,几年前就形成了院长接待日和督办机制,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该院注重对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改建了宽敞明亮的信访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机制,群众亲切地称法院的信访科是“群众上访的绿色通道”。针对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该院立足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同时加强信访接待工作,严格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量化信访工作考核,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复。同时认真履行《信访案件工作流程管理规定》《信访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信访排查与督导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和人大、政协、县委政法委、政府信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该院建立了信访信息和信访工作通报制度,建立信访台账,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分类甄别和处理,依法引导,全面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加大信访案件督察力度,严格按照“四定一包”信访工作模式,规范信访案件的上报程序。

    对重大信访案件,特别是上级有关部门的批示件,加强督办,并建立查办责任制。严肃督察纪律,对交办的信访案件,不按时报结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今年上半年,该院共接待群众来访79人,未出现无人接访或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中牟法院院长刘宏建对记者说:“司法为民绝不是只挂在嘴上的一句空话。我院搞规范化建设就是要建立符合法院工作自身规律的一套规章制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考评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把司法为民思想实实在在地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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