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5日,怀胎十月的李某,一阵一阵腹疼预示着一个新的生命即将降临,痛苦和希望一并写在李某的脸上,李某的丈夫马某一边安慰和鼓励将要做妈妈的妻子,一边急忙安顿车辆将急待分娩的妻子送入新密市曲梁卫生院。
李某住进产科病房后,医生护士忙个不停,为迎接新的生命问世紧张地工作着,随着一声声清脆的啼哭声,一个女孩儿降临到世间。受尽痛苦折磨略显疲惫的母亲李某和惊魂未定的父亲马某看到女儿的平安出生,他们的脸上也露出了喜悦和笑容。
随着时间的推移,做父母的李某和马某慢慢发现有些不对头,孩子的右上肢不能动弹,小手也不能握拳,整条胳膊软的像面条一样。这下可急坏了孩子的父母,马上到郑州市儿童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右臂丛神经麻痹,并告知造成此病的原因多为产伤所致。孩子的父母赶紧回到为其接生的新密市曲梁卫生院讨个说法,卫生院也为孩子治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双方由于对孩子的继续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达不成赔偿协议。
2008年8月20日,做为女婴法定代理人父亲的马某以女婴的名义,向新密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新密市曲梁卫生院赔偿后续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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