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以权谋私、以职谋私,巩义法院自十月下旬对本院干警自驾车辆进行了深入彻底的清查,对违纪借用当事人(单位)的车辆责令退还,对自购车辆进行建档管理,既有效杜绝了干警利用职权占用当事人车辆,又方便干警生活,促进了院内车辆管理的规范化。
检查采取个人自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法,对自驾车辆进行了清查登记。经检查落实,自驾车部分属自购车辆,部分属借用车辆,均未发现与案件有联系。借用外单位车辆现已经返还车主。借用亲友的车辆,均由车主出具证明,确认与案件无关。并由驾车干警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和保证书,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一定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落实查明的自驾车辆,由纪检组登记建档,注明车辆的车型、车牌号、车主、借用人同车主的关系、及相关情况说明,由司法行政管理科向登记在册的车辆发放出入证,凭证出入,并按指定的泊车位停放。禁止警用车辆同自驾车辆混杂停放,保证了办公用车的自由出入,也方便了警用车辆的晚间检查和节假日管理。同时对无出入证的车辆严禁入院停放,特别是加强夜间停车管理,使法院车辆管理日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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