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疯狂盗窃只为红颜 故伎重演再进班房

  发布时间:2003-11-16 14:57:01


    一名流窜巩义的外地“飞贼”,为讨“女友”欢心,竞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疯狂作案50余起,盗窃财物总价值3万多元。2003年5月28日,马建超以涉嫌盗窃罪被捕,后被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马建超今年25岁,许昌市鄢陵县人,96年因盗窃被当地公安机关劳教3年,2001年因盗窃被巩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3年3月1日刑满释放。之后在一家迪厅玩乐时,认识了女青年孟某。为了赢得孟某的好感,出狱仅4天的马建超便故伎重演;撬盗了一家商店,用得来的不义之财给孟某买了一部手机。此后,偷窃上瘾的马建超一发不可收拾,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采用撬门别锁、翻窗入室等手段,偷盗作案50多起,共获赃款25370元,手机5部,高档香烟5条。除为“女友”孟某和孙某租房、买化妆品花去4000余元外,其余全部用于自己挥霍。今年4月24日凌晨,马建超窜至巩义市区桐本路一家服装店,拧掉门把手,入室行窃时,被接到报警的警方当场抓获。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