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早上刚被招到工地干活,下午就被挖掘机撞倒的墙体砸伤。郑梅(化名)称郑州快清拆迁挖掘工程有限公司(化名)既不告知该房屋的破旧程度,也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其过错行为,不注意安全鲁莽拆除,并造成郑梅的人身伤害,且拒不赔偿,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8月13日,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和解,郑州快清拆迁挖掘工程有限公司赔偿郑梅18000元。
郑梅今年34岁,来自河南省上蔡县。2007年5月30日早上,郑梅等四人去大学路小李庄村口等活干,有一个叫乔宗宪(化名)的人问她们愿不愿意去小李庄干活,她们同意后被带到小李庄皮肤医院拆迁工地干活,捡砖头。下午5点左右,小李庄皮肤医院拆迁现场一个挖掘机车在干活,当时挖掘机是面朝西,当时倒车既没有鸣笛也没有警示,往东倒了几米,此后车头突然一转圈,推倒了东侧的一堵墙。墙倒后砸住了两个人,一个人被砸住脸部,另一个人郑梅被砸住胸部和胳膊,造成其左尺桡骨骨折及左侧第三肋骨骨折,住院11天,共花费18953.8元。该工地有两个场地总监,当时正蹲在马路边抽烟。司机许某称干完活后想把车停在空地上,因为他本人就住在空地上的工人宿舍,把车停近点好看车,不料出现了意外。事故发生后,嵩山路派出所感到现场,并将部分人员带走询问相关情况。郑梅称郑州快清拆迁挖掘工程有限公司拆迁小李庄的部分旧房,没有确保采取科学、安全的拆除措施,对造成郑梅的受伤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七法院受理此案,遂作出以上调解。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