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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默默无闻人品好 潜心钻研谦虚博学素质高

郑州中院法官郑志军将被选派到法国交流

  发布时间:2008-08-05 15:52:09


     从9月1日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郑志军将被选派到法国进行为期半年的培训学习和学述交流。椐悉,这次被选派到法国进行培训学习和学述交流的人员中,郑志军是唯一的一名代表河南法院到法国进修的法官,全国法院仅6人。

    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的郑志军系民商法学研究生,2003年8月经公开招录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后经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法官。多年来,郑志军爱岗敬业,默默无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清廉如水,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郑志军勤奋钻研、严谨果断,法学功底深厚,具有崇高的思想品德、优秀的职业操守、精深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审判经验,是一名潜心研究专业知识、善于审判疑案难案的专家型法官。郑志军在大学学的是民商法,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后,他深知:刑事审判事关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在社会上的影响也很大,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要想从一个“门外汉”成一个“行家里手”必须从零做起,从学习做起。为了尽快提高业务水平,他不放过任何学习机会,在同事、朋友面前总以“学生”自居,虚心求救,向年长的同志学,向能翻阅到的卷宗学,通过啃书本和参加审判活动自己很快学到了有关刑事审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为了学习,多年来在家未看过电视,至今电视仍躺在地下室。大家把他作为身边的榜样,工作中向上的力量。。

    郑志军从不张扬。他对自己的评价是:“我是一个平常的人、平淡的人,一个平静的人。”可他的思想处处渗透着对现代司法理念的深刻感悟,对公正司法的执著追求和对社会正义的推崇备至。2005年他编著了“证券欺诈的法律防范”一文获当年河南省社科联一等奖;2006年参加了郑州中院刑二庭编写的《刑事审判指南》一书的修订工作;2007年撰写“论不作为犯罪”被中国法制版社《中国刑事案例评论》采用。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法国司法部决定选派全国优秀法官到法国培训学习和学述交流,郑志军代表河南法院参加最高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与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国司法部之法官交流项目的候选人选拔考试。经过严格考核,他顺利通过了笔试和以法国大使馆法律参赞蚩尤先生为首的三人小组的英语口语和法律知识的测试,成为交流候选人之一。根据法国大使馆安排,从去年11月22日起,郑志军在北京的法国文化中心接受了“法语联盟”6个月的法语培训,期间经过近十次考试,经过再选拔、淘汰,最终成功过关,为河南法院和郑州中院赢得了荣誉。7月17号下午,蚩尤参赞到法国文化中心宣布郑志军符合赴法交流条件,并决定从今年9月1日到2009年2月底赴法交流学习。

    谈起被选派赴法国培训交流的体会时,郑志军说:“我始终认为,当代的法官应当具有公正、博学的素质。公正是审判的生命和灵魂,博学是审判的基石,这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成为一个具有现代特色的知识型法官。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是我法官生涯里始终追求的目标。”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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