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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检查全市基层法院财务情况

  发布时间:2008-08-01 10:56:59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对各基层法院财务管理情况按照财务绩效考评办法进行了为期七天的检查。这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各基层法院的财务管理,会计工作秩序,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基层法院财务管理水平。检查的重点是行政经费、专项经费、资金安全、固定资产管理、诉讼费的收交,各项制度的完善、预算的编报等。

    检查采取了审查账目,翻阅凭证,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形式,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一是大部分基层院能坚持党组理财,充分发挥党组在财务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主要表现是党组集体领导,主管认真负责,都能将财务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大项开支集体研究,逐级审批制度落实比较好。二是经费保障能力大幅度增强。各基层法院都能尽其所能争取财源,保障中心工作,完善预算制定,大部分法院2008年预算较去年有了不同程度提高,缓解了办案经费紧张的局面。三是票据管理比较规范。各基层法院对票据管理严格采取先审领后使用,以旧换新,严把票据使用关,领用上交手续齐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郑州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认真查找自身不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下真功,用真劲,动真格,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为迎接全年财务绩效考评打下坚实基础。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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