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姨父竟借酒强奸妻子外甥女,被惠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李某之妻是被害人王某的三姨,因都是在郑州打工,王某经常到李某家里玩。一天晚上9点多王某接到李某的电话,说是三姨想见外甥女,王某也没想那么多,就到了李某家,却发现三姨并不在家,只有喝得醉醺醺的李某一个人在家。王某问:“我三姨呢?”李某回答说:“她不在家,是我找你的。”然后开始对王某动手动脚的。王某拼命反抗,李某就随手拿起啤酒瓶和凳子朝王某头上砸去,将王某强奸。
王某报警后警察将李某抓获,并供述了其殴打、强奸王某的事实。在开庭审理中,李某却辩称,当时喝醉了,不知道酒后都做了什么,作为王某的姨父,不可能会做出强奸王某的事。
惠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被告人陈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伤情鉴定结论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决李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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