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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法警大队六项检查措施贯彻落实“十条禁令”

  发布时间:2008-08-01 10:39:05


    为深入贯彻省高院下发的“十条禁令”,确保队伍廉洁性,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切实加强组织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近期,新郑市法院法警大队开展六项检查措施对“十条禁令”予以贯彻落实。

    一是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检查干警的学习笔记和工作日志,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强化学习效果,提高思想素养。

    二是结合本院的“文化建院、文明建院”活动,在内部设立督察组,督察每位干警的警容警纪,看干警的着装、用语及押解和使用械具是否规范,促使每位干警的精神风貌及文明形象有大的改观和提高。

    三是结合上级要求,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并责任到人,专人专项负责。

    四是结合 “三个必训”,检查干警的业务和技能。“三个必训”,即,首任和上岗必训;任职和警衔晋升必训;按照年度训练制度规划科目如队列、擒敌拳、警械使用、体能以及业务考核必训。

    五是结合技术规定要求,检查车辆及警械装备保养,确保战斗能力。

六是结合服务职能要求,检查工作作风和质量,推动调研、宣传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好务。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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