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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开发区法院审判综合楼启用

  发布时间:2008-07-31 09:14:02


    7月29日上午,郑州开发区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启用暨升旗仪式在郑州东新区隆重举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方面的领导和郑州开发区法院全体干警出席。  

    郑州开发区法院是2003年1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的,管辖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三个区的诉讼案件。自挂牌成立以来,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开发区党委的领导下,全院干警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致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性地推出了 “一小时立案并转办法”、“调解忠告卡”、“一月结案法”、“小额法官”等便民、利民、为民举措,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尤其2005年以来,该院又探索推行了“三加二”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缓刑预告书和恢复性司法等制度,调处了大量纠纷和矛盾,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了一批犯罪分子,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被授予省市级“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和“两严一创”先进单位,并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随着开发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和郑东新区的崛起,辖区面积和人口不断增加,审判业务量大幅度上升,仅2007年,该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已达3005件,原有的办公和审判条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为此,上级党委和政府在郑东新区为该院无偿划拨了20余亩建设用地建成了综合办公大楼。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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