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荒”问题突出。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为例,2005年至2007年,法官人数只增加了5%,案件数却增加了43%,法官人数的增加远远落后于案件数量的增长,法官短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针对“人少案多”的矛盾,该院一方面积极争取增加人员编制,另一方面积极挖掘内部潜力:
一是通过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二七区法院坚持实行以“综合监测”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绩效管理模式,将各部门的任务分解为百分制的工作目标,详细规定奖分和扣分标准,年终以所得分数多少衡量各部门工作的好坏,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法官办案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是细化功能,将审判和执行以外的工作交给专门人员,让审判员和执行员专心搞业务。如该院将民事送达交由立案庭负责;设立审判信访管理办公室,负责接待来院当事人,接收和转送诉讼材料,协调信访处理;设立了司法技术科,负责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在执行局新设了综合科,处理执行案件以外的事务等等。
三是在必要的情况下,统筹调配现有人员。该院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发挥资深法官的作用,同时不局限于某个庭只办理某类案件。如民一庭案件较多时,将一部分案件调整到民二庭进行审理。在案件多、组成合议庭困难的情况下,允许其他业务庭或者综合部门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参与审理案件,发挥最大能动性。
四是加大扶持力度,创造良好条件,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司法考试,从而补充法官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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