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拓宽社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郑州中院和郑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在郑州中院设立了全国首家进驻地市级法院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
根据《意见》,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职责是:(一)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二)受理社会弱势群体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帮助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值班律师办公室提供的法律帮助为无偿服务,值班律师不得向来访人、受援人收取任何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值班机会为自己收揽案件,不得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
值班律师办公室的值班律师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公设施、办公经费和值班律师工资、补贴等在市政府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中列支。郑州中院提供值班律师的办公用房,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值班律师办公室的协调工作。
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是郑州中院推出的又一项司法为民举措,将对公民及时获得法律帮助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该办公室的设立还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法律和诉讼程序,提高诉前和解、庭外调解的成功率,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促进司法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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