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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四型”铸法警

  发布时间:2008-07-24 09:18:50


    今年以来,高新区法院法警大队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标准型、勤廉型"警队为己任,坚持素质强警、规范建警,大力加强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争创一流警队。

    一是强化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警队。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夯实警队政治基础。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与作风纪律整顿、落实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十条禁令"相结合,警队人人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排查思想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是强化执法理念,建设服务型警队。警队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服务审判的理念,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警务保障:1、加大司法安全保障的力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充分行使司法警察执法权,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司法安全。2、加大庭审警务保障的工作力度。及时与审判业务部门联系、沟通,做到服务保障前移,提升庭审警务保障和服务水平。3、加大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的保障力度。法警大队积极参与各类案件的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工作,对重大案件,选派足够警力,保障安全。上半年,大队共押解被告人500多人,出警900余人次,值庭300余次,没有发生过一起被告人脱逃、自残等各类事故。参与民事强制执行20多次,出警100余人次,协助执行搜查3次,拘留10余人,拘传10多人。    

    三是加强制度管理,建设标准型警队。严格落实"四项规则",强化押解、看管、值庭、安检管理,促进警队制度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加强警容风纪督查。全队干警上班时间规范着装,严禁警容不整、形象不佳。上岗、外出自觉维护法警形象。大队加大督查力度,随时进行警容风纪检查,并不定期在全队通报检查情况。

    四是坚持遵章守纪,建设勤廉型警队。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司法警察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制度纪律。强化警队日常管理,根据警队人员、职责分工,建立警队工作效绩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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