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99年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发扬吃苦耐劳、敢打硬仗的光荣传统和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优良品质,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保障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尽职尽责。八年来完成刑事审判值庭任务2400余次,平均每年配合执行次数达300次以上,押解被告人5000余名,出警上万人次,处置突发事件1000余起,安全率达100%。
为大力推进法院司法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真正打造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最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十条禁令”》,对饮酒、驾车、赌博、押解值庭和警车使用的十个方面对全省法警进行了约束。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了五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十条禁令》。
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支队领导和大队领导,大队领导和普通干警层层签订了《落实十条禁令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二是严格训练,加强管理,强化纪律意识。院党组对“十条禁令”提出了“法警要熟记、要落实,全院要推广”的明确要求。支队要求全体法警要写出心得体会。三是成立督察小组,抓好干警八小时内外的工作生活。对发现干警违犯“十条禁令”的行为,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每天下午由支队不定期点名,察看是否有饮酒的法警;每天还有一名干部到开庭现场、值班岗位对人员在位、警容风纪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现场整改,并进行登记。四是抓好骨干,以身作则,带动整体,全面提高。支队领导在大会上首先进行表态,要在广大干警中带好头,做好模范,要求大家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并恳请大家监督。五是禁止耍特权、作风粗暴,杜绝冷、衡、硬的工作态度。采取多种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做到文明执法,对待当事人热情诚恳。同时,还建立学习专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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