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病人晕迷之机,医生竟偷走病人的手机。7月11日,河南新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冯俊单处罚金1000元。
2008年3月20日13时许,个体诊所冯俊在新郑市境内107国道升达大学南500米处,接诊一起交通事故,因病人伤势严重,冯俊便把受害人高某送往新郑市中医院的途中,他发现高某昏迷不省人事,旁边又无他人,便将高某身上一部诺基亚5300手机盗走。高某在清醒后发现手机不见便报了案,在公安民警拨打高某被盗手机后,发现手机铃声竟在冯俊衣服兜里响起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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