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原告胡某某诉被告张某某名誉侵权案件,经过法院耐心细致调解工作,原告胡某某与被告张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2008年5月12日,胡某某夫妇到被告张某某家中看望自己的老姨和姨夫(即被告的父母),被告张某某当着众村民的责问原告“你父母是如何死的?你杀兄害弟、灭门霸产”等恶言恶语,从家一直闹到大街上,很多围观的村民对原告指指点点,使原告的名誉、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审理中,考虑到胡某某夫妇与被告张某某系姨表兄弟关系的特殊关系,新郑法院的法官经过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案件出现了转折,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尖锐对抗,转为态度趋于缓和,均表示愿意通过调解解决问题。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被告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被告主动握住原告的手,当面给原告胡某某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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